关于公布我市第十六批实施“持卡就医、实时结算”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1-23 16:50:31

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
   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“持卡就医、实时结算”工作顺利推进,根据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场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办发

〔2009〕111号)规定,西城区、丰台区、通州区、房山区、昌平区共8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(见附件)通过验收,已具备持卡就医结算条件。现开通上述定点

医疗机构“持卡就医、实时结算”功能,参保人自2010 年11月29日起,可持卡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

附件:北京市第十六批持卡就医结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
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  转自: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五日